在電力系統中,穩定包含了“靜態穩定、暫態穩定、動態穩定、電壓穩定及頻率穩定”五方面的內容,具體如下:
靜態穩定是指電力系統在受到小干擾后不會有非周期性失步,并自動返回初始運行狀態。
暫態穩定是指電力系統在某一運行模式下突然受到大的擾動后,通過機電暫態過程達到新的穩定運行狀態或恢復到原來的穩定狀態。
動態穩定是指電力系統受到干擾后沒有發生振幅而不斷增大振蕩而失步。主要有:電力系統低頻振蕩、機電耦合次同步振蕩、同步電機自激等。
電壓穩定是指電力系統維持負荷電壓于某一規定的運行極限之內的能力,它與電力系統中的電源配置、網絡結構及運行方式、負荷特性等因素有關。當發生電壓不穩定時,將導致電壓崩潰,造成大面積停電。
頻率穩定是指電力系統維持系統頻率與某一規定的運行極限內的能力。當頻率低于某一臨界頻率,電源與負荷的平衡將遭到徹底破壞,一些機組相繼退出運行,造成大面積停電,也就是頻率崩潰。